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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速我校学科建设,提高办学水平,根据相对稳定、合理流动、专兼结合、资源共享及“人才不求所有,但求所用”的原则,采用多种途径聘任兼职教师。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软引进人才。
一、招聘对象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、国家重点实验室学科带头人、国家级重点社科基地学科带头人、特聘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急需专业软引进教授的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招聘条件
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在科学研究、教学研究中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果,居于国内先进水平,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。同时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,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和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。
三、岗位职责
1、指导和参与学位点建设工作;
2、指导和参与研究生工作;
3、指导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及培养青年教师;
4、指导和参与申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;提出有重要学术或实用意义的研究课题,并协助组织实施;
5、指导和参与学科建设,带领本学科在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内先进水平;
6、创办新专业或探索新的专业方向,指导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;
7、指导和参与重点实验室建设,协助我校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;
8、指导和参与重点课程建设。
四、招聘待遇
1、软引进人才在聘任期间根据聘任方式、岗位职责等方面工作,我校提供1-20万元/年津贴。软引进人才在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有重大贡献的,学校将给予奖励。
2、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软引进人才提供住房和来回旅费,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五、聘任
1、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关材料,并根据我校提出的岗位职责要求,提出完成职责的工作计划及设想。院系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情况,经同行专家评议,按择优聘任原则确定拟聘及相应待遇方案,报学校审批。
2、学校将与软引进人才或所在单位签定聘任合同,实行聘期目标管理,聘期满后将对软引进人才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,提出软引进人才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意见。需要续聘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。
3、凡是软引进人才受聘来校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,可不转人事关系,不迁户口。软引进人才愿意转人事关系,按《华侨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》执行。
联系地址:中国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
传真:0595--22692875
邮政编码:362021
电子信箱:rsc@hq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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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吕少蓬(联系电话:0595-22693675)黄青山(联系电话:0595-226925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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